一些人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台湾的进步,反衬出了中国的落后。这话只说对了一半 — — 中国的确落后,但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件事却并不能证明出社会制度的先进性,为什么呢?且听我慢慢到来。
我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制度的先进性,至少在同性恋问题上是先进的!当然,它只是一个侧面,并不代表整体,其他方面一团糟,只在同性恋问题上开明,也不行,但同性婚姻合法化是需要大力支持的。
一些为同性婚姻辩护的台湾同胞说辞如下:不同意同性婚姻法案的人士涉嫌歧视同性恋人群,而歧视同性恋与文明的宗旨不相符。
不同意同性婚姻法案的人士部分是歧视,这一点不可否认,另外还有些人考虑的是别的原因,是不是可能有人透过这个同性婚姻来钻法律的漏洞,比如转移资产,避税等等,需要其他方面的法律跟上来,不单纯一个婚姻合法就可以。
这种说法是非常可笑的。如果仅仅因为同性恋人士在社会上受到歧视,我们就应该赞成同性婚姻,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该赞成多人婚姻和人兽婚姻合法呢,这两种恋爱形式在社会中受到的歧视可一点也不比同性恋们少。
同性恋是正常的,是不应该歧视的,应该支持和鼓励;而多人婚姻和人兽婚姻是不正常的,不道德的,就应该歧视!
有的少数民族或部落认为多人婚姻是正常的,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像迁就同性恋者一样迁就多人婚姻的拥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