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不如”講毒”之”講毒”》

in #cn5 years ago

”港獨”是不可取的,但”講毒”是可取的;港獨是容易談的,但”講毒”就像陰謀論一樣,要大量的理據、文獻才能談,要改變一些根深蒂固的想法是相當困難的。

講毒,必須先理解”毒”,”是藥三分毒”,藥就是毒,在乎的是你如何使用、怎樣使用、何時使用、使用多少等,否則藥也是毒;而毒是否殺你的呢?毒藥會殺你,但毒品不一定會殺你,白粉就是最強的止痛藥,所有醫院必備,否則大量病人會痛死,不過醫院不叫白粉或海洛英,而叫Diamorphine或嗎啡,就是這點已經証明了最強的毒品,就是最有效的藥物,就只在乎你如何使用。
大部份的毒品都是有藥用價值的,只是因為媒體或政權過度的抹黑,把真實的情況抹掉,令人誤解了。

先說小弟所指的”毒”,主要是指大麻以及其他的Psychedelic(人們會翻譯成”啟靈藥”),而不是指傳統毒品,小弟所指的是不包括Crack Cocaine、冰毒、白粉(海洛英)以及其他鴉片類,從前這些被稱為”硬性毒品”,指危險性高、傷害性大、成癮性高、身體成癮的藥品;而”軟性”的是指,所有傷害也較低的藥品,以大麻為例,大麻成癮性是與咖啡、朱古力相約、不會導致死亡、有醫療功效、對社會及個人危險性低的,但現在她被稱為”毒品”,這其實是相當的不科學、無理據的。(Psychedelic包括:LSD、”迷幻”蘑菇、Mescaline、DMT、MDMA等。)

對於這些”毒品”,是需要除罪化的,可以指為”個人使用量”的就不構成犯罪,但藏有大量以及販運販售用途的依然是違法的,這是參考自各國的除罪化;而對於大麻與Psychedelic的話,當然是成人使用合法化、醫療合法。

當然這點有點太遙遠,所以主要是談大麻的法例改變。
大麻普及化會是香港的轉型機會,這將會解決失業問題、經濟問題等無可避免的問題。

順帶一提,MDMA(即是俗稱的”Fing頭丸”或Ecstasy的主要成份,而MDMA是純的,而Ecstasy可能加入其他物質或變成丸狀)療程正在第三階段試驗,用來治療PTSD創傷後遺症。
這試驗是由80年代開始的,在第一階段時表示病人不會引起健康風險,第二階段是療程的療效,而這些試驗也成功完成。如果第三階段成功,2022年FDA會批准MDMA療程,而藥廠也能在2023年合法生產MDMA。
https://merryjane.com/news/mdma-assisted-therapy-for-ptsd-will-likely-become-a-legal-service-in-2023

創傷後遺症相當適合香港人吧,而大麻也是經常用作創傷後遺症的藥物的。
在這一年中,有那一個香港沒有受到心理、生理創傷⋯⋯
大麻與藥品,除了改善你的物質層面上的政治、經濟、失業率、環境問題,更能改善身心疾病,這不是雙贏嗎?
所以”港獨”不如”講毒”吧。
經歷了這一年,思想開放一點,改變你的思維習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