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被定性为非法集资
今天,这条信息被多家媒体转载。我也挺担心的,之前也通过比特股内盘买了一些还没上交易所的币,这几天开始纷纷下跌。
非法集资根据维基上面的定义,在中国大陆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中国的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报的行为。
只是我们都是用比特币、以太坊去兑换,而早在2013年底,央行就定性比特股等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只是商品,所以虚拟货币还能算资金吗,最多算非法集币?不过看看这些ICO的白皮书,确实很飘忽,又有迷惑性。
实在是无法预测这条新闻影响的结果,又一次洗盘,然后又开始上涨,还是以李笑来为首的众多发行区块链的公司高管都被抓进去判刑。
我打算目前要避开参与中国人主导的ICO,目前持有的就暂时留着,反正也不值多少钱,还是想博一下未来的趋势。
高风险高回酬,没办法啦,暂时别玩ico啦
看来我替李大师的担忧不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