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非法辞退维权记录(持续更新)

in #cn7 years ago (edited)

2018年1月5日更新:

今天拿到了公司寄来的合同,我一看就笑喷了:完全一个假合同,连签名都是假的。这是我目前掌握到的公司违法最直接的证据了。

不过这合同也让我开始犯难:这合同签订日期是2014年9月29日,有效期至2019年9月29日。我手里还有一份我签名的有效合同,经过几次续签,有效期到2016年4月1日止。如果我今天拿到的合同非法,不知道劳动仲裁或法庭审理时,要怎么处理这两份合同,以及相应地将会导致我的补偿方案发生什么变化。好玩又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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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之秋——我的2017年总结》中,我提到了被公司通知调岗降薪的“事”儿。由于错不在我,因此我无法接受公司的安排,由此与公司开始了斗智斗勇的拉锯战。此贴即作为过程记录,随时更新。

接到公司电话通知调岗降薪

我:调岗降薪的理由是什么。
人资:你所在的部门业绩不行,没有客户使用平台,因此作为运营顾问你无客户可运营,公司从缩减成本角度考虑,决定将你调岗至学习顾问,工资减半。
我:这是通知还是协商。
人资:是通知。
我:如果我申请换到别的部门相同岗位呢?
人资:不允许。
我:那是不是只有离职一途?
人资:是。
我:等我考虑几天再给答复。

学习劳动合同法

挂完电话,我做了两件事。
一是立即告诉平时关系不错的同事和朋友。
二是找了劳动合同法文本来学。
通过啃法律条文,我了解到以下情况:

1.调岗降薪必须拥有合法合理的理由。这包括:
第一、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第二、工资水平基本没有降低;
第三、没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第四、无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公司以部门业绩不行,没有客户使用平台、降低部门成本作为理由来调整我的岗位,不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因此是站不住脚的。

2.因此公司能够合法调整我的岗位并降低我薪资的情况还剩下另一个可能:就是证明我能力不足以胜任当前岗位,并且经过培训后我仍然无法胜任当前岗位,则公司可以调整我的岗位和薪资,或者直接解除合同。

这就需要公司有证据能证明我能力不足以胜任当前岗位。

3.当我不接受调岗降薪后,公司就只能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了。如果是我首先提出解约,则不涉及补偿问题。现在的情况是公司要与我解约,就涉及一个补偿问题。

作为还没毕业就来到这家公司的我自己来说,还是希望尽可能能留在公司,毕竟这么多年,和公司和同事有了感情,而且我这个年纪在昆明想要再找一份同样薪水的工作,还是比较困难。于是我做了留在公司的最后一次努力。

和想去的部门主管(总监级)及之前的两位部门主管(副总级)沟通

我先找了总监级的部门主管,表达了想去他们部门相同岗位的意愿。这位总监云山雾绕,不置可否。然后我给两位管运营的副总发来一份邮件,首先分析了目前运营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解决办法,接着提出我可以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发挥什么作用,最后坦诚给他们解释了为什么我总是逃避长期出差——妻子身患不治之症,乐观估计的预期寿命用一只手就可以数出来。

最后结果是一位副总不回邮件,QQ发了消息也不理会;另外一位副总没回邮件,在我微信问询后电话告知无能为力。

由此,我留在公司的最后希望破灭。

这时我放下了心中的负担——我尽了最大努力来留下来。于是我准备争取离职补偿——公司不留转圜余地,我也就只能把对公司的感情之类放一边。

和人资第二次电话沟通,谈补偿问题

于是便有了和人资的第二次电话沟通。

我首先表明了我的态度:
1.我不接受公司调岗降薪的安排。
2.我不会主动提离职。

我没主动提补偿问题。我要让人资先提出。

人资主动提出给我一个月补偿,我自己离职。这个条件我当然不能接受,我说等我考虑下再给回复。

通过这次电话,再次从人资角度,确定公司是希望我离职,并且希望以最小的代价让我走人。

而调岗降薪不过是他们的一个策略——提出一个让我无法接受的条件,让我只能选择离职。

想通了这点后,我决定再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争取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补偿。

精研劳动合同法,搜集证据

经过爬网和咨询,我对劳动合同法有了更多了解,同时开始搜集相关证据。

1.我在公司连续工作了十一年,马上十二年,签订了三次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我这种情况公司应与我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这期间,公司因为业务需要,先后多次改名,并与其他公司联合重组,变成了新公司,业务也完全转向。劳动合同法规定,我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会发生变化,仍然被继承下来,并且我也找到了现在的公司承认之前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

2.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如果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至少补偿N个月的工资,N=我工作的年限。由于人资已经通知调岗降薪,所以1个月的代通金可以省去。不过,人资通知的是调岗降薪,并没有提前通知我会与我解约,所以这1个月代通金还有操作的余地,但操作难度大,也没什么意思,所以就算N。如果我本人同意这个方案,则可获取N个月的工资补偿。

3.但是公司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擅自给我调岗降薪,并且如果不同意的话,逼迫我辞职。这是违法行为。所以,如果我不同意N个月的工资补偿,则公司必须支付2*N个月的工资补偿给我。

4.如果公司和我就补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我就只能搜集证据,走劳动仲裁。

5.我收集了相关证据资料,并查阅了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劳动仲裁准备。比如每次和人资沟通以后,我都发邮件以文字方式复述沟通细节,并请人资就错误和疏漏之处补充。比如相关文件影印件等。

就部门主管给我的11月考核评语向公司提出申诉

中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这个小插曲也是让我鬼火冒的主要原因。前面提到公司要寻找给我调岗降薪的合法理由,只剩下证明我能力不足以胜任岗位这一个办法。

他们果然采取了这个办法。

主管耍手腕把我11月绩效定为D档,并且在考核评语中说“根据其兴趣、特长、志向和能力,不足以胜任运营顾问岗位”。公司这一招很高明:既为给我调岗制造了合理理由,又为开除我不需支付补偿金埋下了伏笔。但也很无耻,尤其是主管给我如此评价后,我怒不可遏,当场驳斥了他的扯淡评语,他来了个“我只是客观评价”。

但跟主管正面撕逼没啥意思,我向人资邮件提请了考核评语申诉请求。

人资收到邮件过了两周,都未给我任何反馈,而按照公司考核制度,我的申诉请求应该在一周内给我反馈。他们这样做,对我反而有利。不细说。

和人资第三次电话沟通

其实这次沟通意义不大,我只是想了解人资目前对我这件事儿是个什么进展和态度。

我重申了我的观点,明确提出了要索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索取方式是协商,不到万不得已不走仲裁和诉讼。但没有明确说是N还是2N,只说具体计算方式我们再沟通。

人资说也希望跟我协商。然后跟我扯公司改名合并导致我的工作年限没法继承的问题,说要从最近一次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算起。我用劳动合同法条款反驳了他的看法。并说,我们如果就工作年限达不成一致,可以请第三方来仲裁。

对于这次沟通,我依然用邮件方式复述了沟通要点,请人资确认。人资一如既往不回我的邮件。但邮件已经正常投递,他们不回复邮件也不能怎样。

目前我掌握到的证据

鉴于事情仍然在处理进程中,这一块我没法详说。等不再需要证据的时候,再详细罗列我收集的证据。

下一步打算

这个也没法细说。我是根据公司可能会采取的几种行动来确定应对策略的。
1.公司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补偿让我满意,这事儿终结。
2.公司给我的方案我不同意,我该采取什么行动。
3.公司采用拖的战术,我该采取什么行动。
4.公司收回调岗降薪安排,允许我继续以现有薪资再现有岗位上继续工作,我该采取什么行动。

公司为何给我调岗降薪?

最开始我以为真的是部门业绩不好、没有客户使用我们的平台,导致我作为运营顾问无客户可运营,才让公司给我调岗降薪。

现在来看,并不是这么简单。

1.很明显,调岗降薪只是一个逼我走的手段。任何人都知道,没有人能接受工资被砍半的条件,哪怕我真的能力不足。

2.公司为何铁定心要让我走人?真实原因不得而知,但我能想到的原因包括:

2.1我在公司一直逃避长期出差。事实上,在公司的老员工,基本上都长年抛妻别子,在外长驻,有一年300多天在外的。

2.2我为了逃避长期出差,只能选择做一些边缘性的工作,这就导致十多年来我在公司始终处于边缘位置,才能不能很好发挥,即使偶尔有机会出下风头,我也是刻意尽量避免让领导给我派更重要的工作。于是领导也觉得我这人水平一般般。事实上,由于我缺乏在关键岗位和项目的锻炼,在某些方面确实不行,这个必须要承认。这个是我选择必须承担的后果——为了照顾妻子,只能如此。

2.3中间有几年我到了不需要长出差的岗位,于是能量爆发,业绩突出,导致自己工资在昆明的普通员工里边噌噌上涨(当然没法跟总监比,也不能跟深圳北京的同事比)。事实上,据说目前昆明分公司普通员工里边,就我工资最高。为什么业绩好了、工资高了,可能会成为我被赶走的原因呢?这是因为好景不长,很快我又面临着长期出差的困境。于是我只好又找机会从关键岗位退下来,寻找不需长出差的岗位了。

2.4 但是这次从关键岗位退下来后,我就引起了深圳公司的一些老大不满:为何这人想在哪个部门待就在哪个部门待,不想在哪个部门待就不在哪个部门待?现在部门业绩不行,部门主管又拿我开刀,传到领导耳朵里,肯定又认为我在搞什么幺蛾子。

2.5前些年因为声援刘晓波,被国宝请去喝了几次茶,国宝还曾到公司找过我。因此,全公司都知道我是被喝茶过的。现在习爷爷上台,连私企都要成立党支部。公司又准备上市。估计老大想把我这个“危险分子”清除出去,以免影响到公司上市。十九大前后,先后两位总监私下跟我聊过,叫我注意点,别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当局不喜欢的言论。其实我这些年已经很少发这类出格的了——因为国宝曾威胁过家人,我不想连累家人。

2.6公司战略确实发生了变化,早就明确昆明公司只出不进,我刚好遇到本部门人员富余、其它部门人员饱和的情况,再加上前述理由,公司也没有留我的必要了。

2.7估计被同事进了谗言,被领导忌恨。因为自己是直性子,对产品问题、公司管理问题和业务问题,从来不拐弯抹角,直接提看法提意见。尤其是产品,问题太多,相同的弱智错误先后提了几年,总是反复出现,惹得我也说话更不留面子,技术的小伙伴觉得被打了脸,管产品的领导更是觉得我在打他脸。

以上纯属推测,真正原因估计没人会告诉我。
后面有新进展了会陆续更新……(真佩服自己,打了这么多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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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科学、很好的对应。我妈妈以前也遭遇过,后来还走了法律途径,最后还是胜利了,不过路途会漫长哦。加油!

谢谢鼓励。这么长的流水账您都看完了。感谢感谢。工作十多年从来没关心过相关法律法规,成了彻底法盲。这次事件刚好让自己践行我一向标榜的做一个公民。公民最基本的就是懂得协商、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自己也是第一次为自己维权,所以把它当作一次公民训练,做一个完整记录。

是的,当时我妈妈也是把整个劳动法都读透了。

你这个经历可以拍成电影了

小生故事多,容我慢慢说:)

哎哟,我还想着持续更新,结果没法编辑了……只好回复中更新:
2018年1月20日,终于正式委托律师来处理此事。本来我之前还想自己来走完整个仲裁乃至一审二审程序,但我这个问题太复杂了,超出了我这个业余人士的处理范围:
1.公司名字和法人实体多次变化;
2.公司给了一个2014年9月29日的假合同;
3.我手上还有个和之前老公司签的2016年4月1日到期的合同;
4.假合同过了2倍工资主张时限;
5.过期合同倒是可以主张2倍工资;
6.两个合同如果都属于无效合同,则我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拒绝则也可以主张2倍工资;
7.公司2013年7月伪造了我的离职申请书和离职证明,导致我的失业保险中断14个月;
8.公司耍无赖,不回复我的邮件,对我的任何处理都不发正式文件也不给任何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