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无邪》第三章steemCreated with Sketch.

in #cn7 years ago

思无邪

第三章


那年我十二岁,刚刚步入第一性征发育期。父母担心我跟周围的坏孩子学坏了,把我送到了本城北郊著名的儒学院学习。

从本城到儒学院有很长一段距离,而且路段烂得似沼泽。我建议骑马,但母亲害怕我从马上摔下来不死也残,他们老了的时候无人照料,执意坐马车。

举凡坐过本城特色马车的人都知道,这种马车不仅木头气味浓烈,而且还有很重的桐油味。加之空间狭小,三个人憋在里面,于是乎,人的汗臭、口臭、狐臭、偶尔两个屁臭,与马车本身的木头和桐油味浑然合成一体,简直能置人于死地。

儒学院在本城的正北方,按照本城人的说法,出了城一直往北走就到了。我当初听到这种说话,还以为儒学院在北极。

有时候你不得不佩服女人有着男人所没有的坚韧。当时的情况是,牛莽、牛莽父亲、牛莽母亲三人一起在马车里东摇西摆,样子看起来很像在坐太空船。牛莽母亲居然还能伴着车厢内的奇臭嗑瓜子,实在是令人万分敬佩。

后来,我们三人分别以不同姿势倒在了一侧的车墙上。当然,这就是所谓的车祸。牛莽父亲的头碰出了血,扶着脑袋一言不发。牛莽母亲一点事都没有却在喋喋不休,一边用她那又肥又长的手指梳理着被弄乱的头发,嘴里不断抱怨:“老娘这个发型,花了整整两百块大洋……”

牛莽父亲瞪了她一眼,鲜血从捂住伤口的指缝中流了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讲,牛莽父亲是典型的耙耳朵,即北方人所谓的妻管严。看着这种景象实在是哭笑不得。说句心里话,我实在不喜欢牛莽母亲的发型,所以打心眼里希望有人给她弄乱,这不,上天是有眼的。

经过牛莽一家仨和马车夫的调查研究得出:车祸的主要原因是马车左边的轮子陷进了泥泞里。那匹跟了我们家几十年的老马憋出了好几大坨屎也没能把马车拉出泥浆潭。

忘了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昨晚本城下了一整夜的大雨,这个因为把我们仨摔倒而得名的泥潭就是拜它所赐。

我十二岁之前是没有出过本城的,根本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不平坦的路。向这般泥泞的路,简直就没有想到过。生活在本城里,街道都是大青石块铺成的,下水道也是四通八达的。向这样炎热的夏天,晚上刚刚下过雨,在我的意识里,这样的天气应该很凉爽很宜人,是最佳的出行时期。没有想到的是,居然是这幅光景。于是我开始抱怨他们不骑马,他们则以担心我会摔死或摔残为由推脱。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有四个人、一匹马和一辆马车。四个人加一匹马等于一辆马车,其中一个人要驾车,另外三个人推车。但是矛盾立即出现了。牛莽母亲不愿意推车,确切的说她想驾车,可她不会。牛莽和牛莽父亲也想驾车,且均不会。老马也想驾车,但当它发现自己没有手的时候便只有无奈的一句:“算了,我还是拉车吧”!

后来的情况大家想必都猜到了。答案就是——车夫驾车,牛莽一家仨推车,老马拉车,车负责从泥潭里爬出来。

在一声冲锋号的怂恿下,牛莽仨揽起衣袖,卷起裤腿,纵身跳入泥潭之中。这时又出现了新情况,牛莽与牛莽父亲跳入泥潭后,牛莽母亲却停留在岸上。依据她后来的解释就是,这是劳力活,女人不该做。于是她选择了一个较轻松的活,这种活被称之为“监工”。监工的工作就是拿着皮鞭抽人,据说这种方法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这个提议遭到了我和牛莽父亲的坚决抗议,但因为牛莽母亲更坚决提倡,所以这个提议就成了终审判决。

跳入泥潭的那一刹那,简直有说不出的感觉。那泥浆有如均匀的面糊,外表上看不出有什么可怕,也不知道深浅,只知道车轮快没顶了。一跳进去,我的个妈呀!下身全没了。我当时十分不爽,因为下身穿的是昨天刚买的现在最时髦的灯笼裤。这下可糟蹋完了。(从那以后,我出门就不再穿新衣服了)

推车的时候,我没怎么出力,主要是不满牛莽母亲自己不动还在那里耀武扬威,但牛莽父亲一定是出了力的。随着马车夫一声吆喝,皮鞭“啪”地一声响起,老马叫了一声,扬了扬尾巴,又憋出了几坨屎。老马憋屎的同时,牛莽父亲挣得面红耳赤,额头上胳膊上乌青的血管不断膨胀。我想要不是马车及时地爬出了泥潭,那些血管定会爆裂。除了这些情况,牛莽父亲还咧着嘴唇(硬挺挺的)、牙关紧咬、流着涎液、两眼暴突且充满血丝;而牛莽本人也就是我则为了避免有人说我偷懒,做足了面子活;学着牛莽父亲的样子,龇牙咧嘴流着口水,尽力把两只眼睛鼓得大大的,样子简直就像个吊死鬼。

当时,除了车夫扬鞭、老马拉屎、牛莽父子推车、牛莽母亲监工、车爬出泥潭这些情节,马路两旁还有一眼望不到边绿油油的稻田、无数的青蛙正在唱歌、无数只蟋蟀正在飞舞,还有无数的数不清的东西正在干说不清的事,这些东西里包括正在偷情的蚂蚱。

记得当时,我还说:“这青蛙咋叫得这么单调?”现在回想起来,那些青蛙应该是集体失恋。因为小区里某楼下不时出现的失恋者唱的歌与这青蛙的叫声相差无几。相形之下,我还是比较喜欢青蛙,因为听不懂。这就好比内地人爱听粤语歌曲,港台人又爱听英文歌曲,而英美国家的人全他妈喜欢外星人的口音。要知道,不懂的永远是好东西。

在那些无数之中,我是很偏爱蜻蜓的。我很羡慕它们,能在空中自由的追赶。那时我还以为它们只是在做普通的追逐游戏。现在才明白,那叫“自由恋爱”。有些人总是标榜人类是最高级的生物,这一点我一点也不敢反对。但我觉得要说开放是文明的一种重要尺度的话,蜻蜓王国比人类就要开明的多,至少在性开放这方面人类是远远不及的。这不仅表现在它们可以自由地追逐,更重要的是它们可以自由的做爱。它们可以在空中飞翔着做、在稻花梢头做、在水面轻点而做,顺飞、侧飞、逆飞,姿态各异动作优美,难度系数也是大大的大。这也就是为什么后来我看到许多从其它城走私过来的所谓“AV”感到一点欣赏价值都没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