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8年,无性6年,我终于离婚了
我的当事人和她老公在一起8年,无性6年。有了小孩之后再也没有过性生活...后来怀疑老公是不是出轨、在外pc,才会回家后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但根本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出轨;在没有夫妻之实的第六年,我的当事人忍受不了了,决定以丈夫无法过正常夫妻生活及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
那么,性生活不和谐能否成为离婚的理由?答案是可以。
法律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而无性婚姻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收集无性婚姻的有关证据。
保存好相关治疗病历,以防诉讼中发生举证困难。
⚠️2、无性婚姻诉讼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建议当事人及其授权的代理律师在开庭审理前申请不公开如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