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的荣辱感与道德标准

in #lifelast year

今天体会到两件害臊的事情
一是老师说的蹭他的流量进行销售的事情,为了销售课程去老师的微博,视频号下留言,甚至留不恰当言论进行引流,虽然做的不过分,但是有我。为了得分销奖励鼓舞自己去做的事情。
当时还和班长聊过几句,“我们不是不会做销售,而是不想用那种方式销售。”

还有就是今天有同行留言,要我把抄他的详情页改掉。两件事情同时发生,我才意识到。这也属于高道德标准下不应该去做的事情。于是想了想给自己下了一些标准:
1,如果我有足够的金钱,我会不会这样做?
2,这样做是不是损害了别人的利益?

还是那句话:先精神上靠近,才能物质上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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