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题目起的很吸引人,但内容倒是不怎么吸引人,主要就是一个一个案例,之后就是对应法律条文,花了周末大半天草草看完了,虽说没有想象中的有趣,但也算是涨了许多知识,有些东西虽然之前大概知道应该这么做,但也没有定论,看了之后算是有了明确了。
随便写几个自己以前觉得不可思议、印象比较深的。
收养的孩子和自己亲生孩子是否能够结婚呢?正常感觉是不能的,但法律上其实并没有禁止。防止近亲结婚主要还是防止血缘关系导致的遗传病,收养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唯一需要做的就是,解除收养,毕竟如果说是儿子和女儿结婚,虽然一方是收养的,但结婚证还是不好办的。如果没有正式的收养文件而只是事实收养,结婚其实完全是可以的。
还有一个案例父债子还并不受法律保护,孩子完全可以拒绝偿还父辈的欠债,但前提是也不能继承父辈的遗产,财产和负债一收皆收,一拒皆拒。